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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地塊概況
河北金鵬煤化豎爐工業(yè)有限公司地塊位于河北省邯鄲市武安市大同鎮(zhèn)蘭村村東,占地面積為176160.67m2(合264.24畝),地塊中心地理坐標為114.2340009°E,36.7376102°N。地塊四至為東至儒教村,南至北洺河,西至新武公路,北至育才路。
調查地塊2000年之前為河灘荒地,2000年-2020年為河北金鵬煤化豎爐工業(yè)有限公司,2020年-今處于閑置狀態(tài)。
《河北金鵬煤化豎爐有限公司地塊2020年度土壤環(huán)境自行監(jiān)測報告》結果顯示部分點位土壤樣品中多環(huán)芳烴(苯并[b]熒蒽、苯并[a]芘、二苯并[a,h]蒽)存在超標情況。根據企業(yè)自行監(jiān)測結果,2021年12月被邯鄲市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局列入污染地塊名錄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《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條例》《污染地塊土壤環(huán)境管理辦法(試行)》、《工礦用地土壤環(huán)境管理辦法(試行)》等有關法律文件要求,邯鄲市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局武安市分局發(fā)布《關于河北金鵬煤化豎爐工業(yè)有限公司加快推進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通知》、《關于河北金鵬煤化豎爐工業(yè)有限公司加快完成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的通知》,河北金鵬煤化豎爐工業(yè)有限公司地塊需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。
二、污染識別結論
根據污染識別結果,地塊內及周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,污染因子主要為重金屬(砷、錳、鎘、銅、鉛、汞、鎳、鋅、銻、鈷)、苯系物、酚類、多環(huán)芳烴、氨氮、硫化物、氰化物、氟化物、石油烴(C10-C40)、二噁英等。
三、地塊調查結論
通過分析檢測結果得出,本次調查工作土壤中共檢出污染物72項,包括重金屬10項、VOCs23項、SVOCs33項、pH值、氰化物、石油烴(C10-C40)、水溶性氟化物、氨氮、硫化物,其中有9項污染物超出第二類用地篩選值,分別為苯、苯并[a]蒽、苯并[a]芘、苯并[b]熒蒽、苯并[k]熒蒽、二苯并[a,h]蒽、茚并[1,2,3-cd]芘、萘、石油烴(C10-C40)。
地下水中總硬度、溶解性總固體、硫酸鹽、鐵、錳、揮發(fā)性酚類、陰離子表面活性劑、耗氧量、氨氮、硫化物、亞硝酸鹽、硝酸鹽、氟化物、苯并[a]芘超出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2017)中III類標準,苯并[k]熒蒽超出《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》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。
根據國家相關規(guī)定,需要開展下一步詳細調查工作。